股权激励专家胡春:解锁时会支付限制性股票,行权时会支付期权,所有这些都被公司扣留。
为股东纳税是他的业务,与公司业务无关。他在缴税后投资的相关房地产,合同和发票是您公司运营和会计的基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 41号):“投资非货币性资产的个人属于非货币资产转移和投资是同时发生的。对于个人从非货币资产转移所得的收入,应按照“财产转移所得”的项目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税[2009] 5号文件等的规定,个人因受雇和受雇而从上市公司的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股票收益中获得的收益,适用“薪水,“工资收入”项目以及对股票期权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方法,依法代扣其个人所得税。
计算股权激励收入的应纳税额
1.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获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收入和限制性股票收入,则上市公司应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并代扣个人所得税。
的公式为:应纳税额=(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税收入÷规定的月数×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规定的月数。
2.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通过两次以上(包括两次)获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收益,包括两次以上(包括两次)获得相同形式的股权的收益激励或同步合并各种形式的股权激励所得的,上市公司应当将其股权激励年度内的股权激励收入合并,并按照国税函[2006] 7号和第8条的公式计算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 902。
扩展数据
确定股票增值权的应税收入
授权人获得的股票增值权收益是上市公司根据授权日与行权日之差乘以授权股份数直接向授权人支付的现金。上市公司兑现股票增值权授权人时,应当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授权人的股票增值权的应税收入的计算公式为:
某项股票增值权的行使应纳税所得额=(行使日的股票价格-授权日的股票价格)×行使股票的数量。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相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