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明确残疾人,孤儿和烈士个人所得税减免幅度和期限的通知》(廖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领取工资的残疾人可以享受减税优惠政策。税发〔2009〕81号)。规定:“残疾人,孤儿和烈士的工资,薪金,劳动报酬,手稿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按照应纳税额,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百分之五十。”
有免税政策,但是省份不同。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5条(减税),经批准减免个人所得税,可能会发生以下情况之一:1.残疾人,孤儿和烈士的收入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6条和《税法》第5条也提到了个人所得税减免。减少的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此,您还需要询问所在地的省市地方税务局的政策。
此外,允许企业在为向残疾人雇员支付的工资作出企业所得税预付款申报时计算扣除额;在年底,他们可以在执行公司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最终结算时计算额外的扣除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