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与结算和支付是两个概念。普通纳税人是国家税收增值税管理的资格认定。任何公认的一般纳税人都可以申请购买并开具特殊发票。结算和清算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一种收集方法,它是基于公司财务会计的真实性确定的,该真实性是由税务机关的企业所得税的收集方法确定的,并且所有被识别为审计的收集方法每月或每季度收集一次。企业所得税的预缴于年底进行,但无需采用核定的结算方式。仅需按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净利润率每月或每季度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结算和结算是必要的。
一般纳税人应报告年度所得税报告
企业所得税是按月或按季度预先支付的。
企业应在本月或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向税务机关提交预付的公司所得税申报表和预付税款,无论其盈亏如何。
企业应在年度结束后的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提交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结清并结清退税款。
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境内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征收的税款。纳税人的范围大于公司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在中华民国境内实施独立经济核算的所有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六类:(1)国有企业; (二)集体企业; (三)民营企业; (4)关联企业; (五)股份制企业; (六)其他具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组织。公司所得税的对象是纳税人获得的收入。包括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股息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企业所得税是指以生产经营收入为应税对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及其他创收组织征收的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和合伙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