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来说,税收筹划能够合理节税、减轻税收负担、减少现金流出量。企业因此可以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但是,有时候节税、避税并不是或者并不仅仅是筹划人员能够完全左右的,还需要企业内部财务、管理、销售等各个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互相协作,通盘考虑,才能获得较好的节税效果,才能达到创造最大经济利益的目的。
例如,企业出于更新设备、盘活闲置资产等目的,有时会将不需用(已使用过)或者正在使用中的固定资产出售。但是,一个高的销售价格并不一定能带来一个高的现金流入。
假设企业拟将一艘已使用一年应征消费税的游艇出售,该艘游艇账面原值2000万元,已提折旧50万元,如果企业以2020万元的价格将此艘游艇出售,由于2020万元超出原值;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企业为此要缴纳增值税:[2020÷(1+4%)×4%]÷2=38.85万元,企业净收益为2020-38.85=1981.15万元。如果企业将价格降至1999万元销售,虽然从购买方那里取得的收入少了21万元,但是由于纳税义务的消失,企业净收益反而增加了1999-1981.15=17.85万元。 此外,由于销售价格的降低,企业掌握了交易的主动权,完全可以向购买方提出更为有利的付款要求,如要求其预付货款等。这样,企业现金流入增量就决不仅仅是17.85万元了。
因此,企业对出售此类资产的税收筹划,仅靠某一个部门的运作是很难出色完成的;在出售价格的制定方面、产生纳税义务计算缴纳税款方面等需要财务、销售、管理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互相协作,寻找能够为企业获得最大利益的价格,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这要看具体情况了,一般来讲,这么操作的目的都是为了避税。
避税通常就是利用全国各地的税收优惠政策来操作。具体说来,税收存在五大落差:
一、行业落差(即不同行业税率有所不同);
二、地域落差(即不同地域税率有所不同);
三、产品落差(即不同产品税率有所不同);
四、政策落差(即国家会通过低税率鼓励某些类型的企业);
五、企业落差(即不同类型企业税率有所不同)。
由于有落差的存在,就有进行筹划的空间。
我们的节税工程利用都江堰一分江(内江外江分流以实现落差)、二调水(高税率调向低税率)、三截角(合法控制高税率转移量)的治水原理,通过节税工程的经营平台、节税平台、资本平台、套现平台、持股平台五大平台实现帮合法节税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