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通常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
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通常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发布行政文件规定的暂时免税。
例如,国债的利息收入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一项免税项目。
个人使用权转让超过5年,家庭生活的唯一收入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的通知中指定的临时免税项目。
1.省政府,国务院和人民解放军上级部队以及外国组织颁发的科学,文化,体育等奖励
2.国家债务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政府特殊津贴。
4.养老金和救济金。
5.保险赔偿。
6.军事转移费和遣散费。
7.清算费,辞职费,退休工资。
8.使馆在中国的收入。
9.勇敢是一种奖励。
10.五种保险和一金。
11.教育储蓄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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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上级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和国际团体
来自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健康,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一些奖项。
(2)国家债务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3)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4)福利费,退休金和救济金。
(5)保险赔偿。
(6)军事转移费和遣散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辞职费,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
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