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个人所得税误差-应交个人所得税系统

提问时间:2020-05-04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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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4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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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缴税费--应缴个人所得税 科目一直有余额在借方怎么办?

也就是说,如果您的公司在费用中不包括税,则可以直接进行调整:

无需计税的调整:

借:行政费用-工资

贷款:应纳税额-应纳税额

随便绑。

对于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个人所得税根据实际支付时间缴纳。即使在当月缴税,也要支付当月的工资。

例如,9月份的薪金要到10月份才支付,并且根据10月份的税款申报。9月不计算个人所得税。

10月的个人税应在11月15日之前宣布并缴纳。

因此,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应为贷方余额。如果9月份未支付工资,则应支付税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相等

个税少扣了 个税系统正常申报

个税补交之后系统可以正常查到吗

如果您已收到当月工资:9300元:应税收入= 9500-3500 = 5800;应纳税额= 5800 * 20%= 1160,快速计算扣除额= 555,实际税额= 160-555= 605;您的工资收入:9300-605 = 8695元。

然后您明白了。让我告诉你,这3500元的扣除额是从2011年9月1日到今天的政策。所有中国公民都必须在中国内部实施它。只要您的月收入超过3500元,就必须自觉缴纳个人所得税。该政策今天仍然有效。个人所得税是一种实现付款的系统,也就是说,如果您上个月没有缴纳,而本月缴纳了,只要超过3500元,就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您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在您当地的地税中找到,您当地的地税每年应向纳税人提供一份注册税务证明书。我想知道你是否在问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