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8号)文件:“妇女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国家有关规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津贴以及具有生育保险性质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但是,企业支付的生育补贴需要根据“工资收入”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94〕089号),工资型补贴,津贴或纳税人我的薪水和薪水所赚取的物品的收入不征税。根据财政部门的规定,因公干在市区和郊区工作的个人,不能上班或回去吃饭,而确实需要根据实际用餐次数而进餐,按标准根据规定的标准收取的餐费中,免收个人所得税。但是,单位以差旅费,伙食费等名义向职工提供补贴的,应当计入工资收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产妇津贴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产假的休假天数以及参与雇员的产假津贴的核定和发放应根据以下规定计算:
①女职工享受假期的产假天数:分娩98天;难产增加30天;多胎出生的婴儿数量增加了15天;流产次数少于怀孕4个月天;怀孕4个月后流产42天。
②计划生育手术津贴的休假天数:取下宫内节育器后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后2天;输卵管结扎21天;输卵管结扎7天;输卵管或输精管再通后14天。如果同时进行两种类型的节育手术,则假期将被一起计入。
③雇员应享受的产假津贴是根据雇主上一年的平均月薪除以30再乘以指定的休假天数计算和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