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说吧,如果您将100元存入银行,一年后就会有部分利息。具体金额与利率有关。例如,一年十二元。这12元是利息。届时您将可以了解到112元。
银行利息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第12条的规定,国务院决定自2007年8月15日起,收取个人储蓄利息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从目前的20%降低至5%。
以下个人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和薪金;
第二,来自个体工商户生产和经营的收入;
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
五,手稿收入;
6.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7.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8.物业租赁收入;
9.财产转让收入;
10.意外收入;
11.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税收收入。
2018年,银行存款对储蓄利息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13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个人免税工作的通知储蓄存款所得税注意: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收入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将暂免。
也就是说,自2008年10月9日起,将暂时免除利息税。将分阶段计算和免除利息税。居民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产生的利息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由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产生的利息按20%的税率征税;从2007年8月15日到2008年10月8日产生的利息为5%征收税率;于2008年10月9日产生的利息可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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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物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文件,法规,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主要包括:
(1)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之上的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获得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等奖项,环保等豁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设立乡(含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县(含县)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事业单位和章程或类似组织,并奖励愿意这样做的人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奖金或奖品免征个人所得税。
(3)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具有利息的个人免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第5条规定:“个人从教育储蓄所得的利息收入和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专项储蓄财务部门确定的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
蔡水子(1999)第267号进一步规定,应当获得按照国家或省地方政府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通过将其存入银行的个人帐户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Guo Shui Fa(1999)第180号文件还进一步规定,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教育存款专用帐户并享受优惠利率存款,对所得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5)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指国家向那些为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发出的具体法律通知,一般指国务院批准的其他项目补贴和津贴以及免税补贴和津贴(目前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工程院学术津贴和高级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6)福利费,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导致雇员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出现某些困难,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将从以下方面获得收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费用或工会资金支付给雇员的临时生活困难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以下收入不属于免税福利费的范围,应将其收入工资和薪金收入中以计算个人所得税:
①各种补贴和从福利费和工会资金中支付给个人的补贴,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
②每个人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员工的补贴和津贴;
③个人购买汽车,房屋,计算机等的单位不是临时生活困难的补贴。
(7)养老金和救济金(指民政部门向生活困难者支付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8)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偿免征个人所得税。
(9)军事人员的过户费和复员费免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