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项目的税收筹划,旧房改造就房出售的税收筹划

提问时间:2020-03-31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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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31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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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100分)两道税收筹划题目

粮食和酒类的第一固定税率为每斤0.5元,按20%的比例税率。此问题未给出每斤0.5元的固定税率(一斤= 500克),比例税率为25%

的计算过程:

1.在规划之前,没有分销部门,酿酒厂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增值税应缴的销项税为:

2.计划后,成立分销部门,酿酒厂应按以下方式缴纳消费税:

(将酿酒厂和分销部门作为一个整体)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为: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

如果裕丰汽车厂直接投资购车,裕丰汽车厂应为此业务缴纳的消费税= 23×30×5%= 34.5(万元)。

裕丰汽车厂的实际投资为600万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税收筹划:首先,它向云南出租车公司投资600万元,然后云南出租车公司向玉峰汽车厂购买汽车。30辆车,价值20万元。与以前的计划相比,裕丰汽车厂和云南出租车公司投资的裕丰汽车厂的车辆数量相同,投资额相同,每辆16万元的价格完全在正常范围内。是附属公司,税务机关也不会确定价格较低,也不调整应税价格。此时,裕丰汽车厂应缴的消费税额为20×30×5%= 30(万元)。

可达到税收筹划效果,可节税4.5万元。

如何对旧房作为改造安置房转让税收筹划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和国有工业和矿业棚户区改造项目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2号第2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将其旧房进行翻修和安置。房屋附加值不超过扣除额的20%的房屋,可免征土地增值税。 《财税[2010] 42号第三条规定:”回购和分配给经营单位的安置房将继续用于装修。财产契约免征契约税。 ”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其他规定,只有“建造”普通标准民用住宅的纳税人可以申请免征不超过扣除项目价值的20%""政策。,非“建筑商”无法应用此政策。财税[2010] 42号文件将本政策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将旧房转为改建房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结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和廉租住房租赁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24号)的有关规定,到目前为止,企业,机构,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改建安置房,且增加值不超过扣除项目额的20%,免征土地增值税。如果上述三种类型的房屋不使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的旧房转让,即使增值额不超过扣除项目额的20%,整个价值也应增加的金额应按规定征税。但是,只有继续将其用作“安置房”,才能由运营和管理单位购回已分配的安置房免征契税。如果购回的分配安置房不作为“改建安置房”使用,或者购回的“住房”不是“分配改建安置房”,例如上述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的转让,甚至老房子对于这些“重建安置房”,上述契税免税政策均不能适用。

“案件”

由于搬迁,一家企业打算在2010年6月转移2005年购买的房屋。企业的发票显示购买金额为300万元,购买时已按照税法缴纳了扣除税。纳税收据)。一个现有的购物中心想在这里开设一家连锁店和一栋经过装修的安置房。运营和管理部门希望将该房屋用作装修后的安置房。他们两个都出价500万元人民币。企业转让的房屋无法获得评估价。请分析相关的土地增值税。

“分析”

(1)法律依据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某些土地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 21号),转让旧房和建筑物的纳税人无法获得评估价。 ,但可以提供房屋购买。如果是发票,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后,应支付《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1)款规定的土地使用权以及( 3)评估价格的价值是根据发票中所述的金额以及从购买之年到转让之年的每年5%的额外费用计算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规定,自扣除之日起,扣除的项目按“年度”计算。购买发票至开具销售发票之日。一年计为12个月;如果超过一年,少于12个月但超过6个月,则可以视为一年。

(2)土地增值税的处理

如果转移到购物中心:

1.扣除额包括房地产的原始价格以及转让时的税费。原始房地产价格包括原始房地产所有权注册价格,以及转让人购买房地产时支付的印花税,契税,注册费和代理费。转让税是转让人在转让过程中缴纳的营业税,印花税,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以及为不动产转让而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代理费,假定总额为345万元。 。

2,额外扣除额= 300 x 5%x 5年= 75万元

扣除的项目总额:345 + 75 = 420万元。

3.土地增值价值= 500-420 = 80万元,增值税= 80÷420×100%= 19.05%,应交土地增值税= 80×30%= 240,000元。

如果增值额不超过扣除项目的20%,可免征上述24万元的土地增值税。换句话说,如果企业,公共机构,社会组织或其他组织转让旧房,如果市场价格分析显示旧房的增值额不超过扣除项目的20%,如果符合当地政策条件,可以考虑转让旧房。该房屋可作为安置房,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获得更多利益;如果旧房的增值额比扣除的项目额略多20%,则也有转移价格的计划减少空间,使旧房子的增加值不超过扣除项目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