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已经结束,您不能再享受每月400元的特殊加计扣除,您应该在下个月向扣缴单位提交书面减免。
你是2009年参加的吗?这是不可能的。2019.1.1开始实施新税法的特殊附加扣除。以前获得的证书如何偿还?只能从获得证书的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继续教育特殊额外扣除的扣除标准为:
(1)在学位(学位)教育期间,应按每月固定的400元人民币扣减纳税人在中国继续教育(学位)的支出。
(二)纳税人用于继续从事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教育和继续从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教育的支出,自当年起按固定费用3,600元扣除。获得相关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