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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有员工的部门都必须履行预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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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建筑服务的农民工,应当从劳务所得中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65号)的第四条规定:代扣代缴代缴下列所得:个人,应预扣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收入;
(2)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
(3)劳务报酬;
(4)手稿报酬;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6)利息,股利和股利所得;
(7)物业租赁收入;
(8)财产转让收入;
(9)意外收入;
(10)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收入。
因此,单位在支付劳工成本时会代扣和支付移民工人的个人所得税。
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9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税纳税人为基础,缴纳所得税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如果纳税人有中国公民编号,则应使用中国公民编号作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编号的,税务机关应当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扩展配置文件:
个人所得税要求:
1.纳税人获得营业收入,并每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当在当月末或者季度末的十五日内,将纳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并提前缴纳税款;结算和结算应在2014年3月31日之前进行。
2.纳税人获得利息,股息,股息,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移收入和意外收入,并按月或按月计算个人所得税。有代扣代缴款的,代扣代缴款或按电话预扣税。
3.如果纳税人没有用于获取应税收入的扣缴义务人,则应向税收机关提交纳税申报表,并在收入后一个月的15天内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