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上保险扣个人所得税-员工不上保险扣个人所得税吗

提问时间:2020-05-03 10:55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5-03 10:55
最佳答案

没上保险能扣个税吗

保险与扣税无关,扣税不带保险;

不给员工上保险能上个人所得税吗

从理论上讲,这是不可行的。用人单位不为职工申请社会保险,不能申报职工个人所得税。但是,实际上,这取决于您的公司是否已连接到本地的本地税。如果已连接到Internet,并且尚未支付社会保险,则无法声明。保险不能支付个人所得税。该单位为雇员支付保险费,可以在税前扣除。您的保险费支付给保险公司,个人所得税支付给税务局。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单元。他们没有从属关系。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到期时支付的保险费或索赔是可以避税的,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收取的保险费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公司在向保险公司付款时(即属于被保险人的保险),应当为雇员缴纳除免税外的各种保险费。帐户)和职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照“工资收入和工资收入”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扣代缴。

公司不给上保险,还扣个人所得税,合理吗

如果公司不缴纳社会保障金,则该公司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是非法的。

如果符合纳税标准,仍然有必要为工人代扣个人所得税。

工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雇主在受雇的第二个月内不签署劳动合同就支付双倍的工资。如果您没有支付社会保障金以提议终止劳动关系,您还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没有依法为工人支付社会保险费;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工人根据本法第38条终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建议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已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5)根据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除非雇主维持或改善劳动合同的条件以续签劳动合同,而工人不同意续签。合同终止;

(6)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和第五款的规定终止;

(7)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47条经济补偿金是根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和每年全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的。超过六个月且少于一年的,应当计算为一年;少于六个月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的月薪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或区级市政府公布的上一年职工的平均月薪,则经济补偿标准为付给他的应是月薪的三倍付款金额,向其支付的经济补偿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本文提到的月薪是指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月的劳动者平均工资。

第82条。如果用人单位自雇用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且少于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月薪。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的规定,未与雇员订立无限期劳动合同,则应自订立无限期劳动合同之日起,向雇员支付两倍的月薪。 。

公司不给上保险,还照扣个人所得税,是不是不应该?

扣除个人所得税要按规定扣除〜

中国目前的社会保险包括五项: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国家依法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以使工人在年老,失业,患病,与工作有关并生育时能够获得帮助和经济补偿,并保障其基本生活和基本生活。医疗。社会保险是国家对劳动者的绩效和社会责任。它具有强迫,安全,福利和普遍性的特征。它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006年,根据国家和某个城市设定的标准对付款基础进行了验证。如果平均月工资低于一定值,则应使用最低工资。

①,收取社会保险金

社会保障局(机构)机构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向参与单位发布“收款基础收集通知”。单位如实填写“缴费基收款单”或输入收款软件,并根据缴费基收款要求打印“缴费基收款单”,并由付款人签字确认。仅在每年的3月31日,“付款基础收集表格”和收集的数据磁盘应报告给社会保险代理机构。

②,社会保险金的产生基础

社会保障机构(机构)机构会在每年4月1日根据相关规定生成当年付款人的付款基础,并在每年4月20日之前完成对付款基础的验证。有关人士认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保险费和职工社会保险金的重要依据。基数确定应支付的社会保险费金额,并影响员工的社会保险福利。为此,国家有明确的规定。

在工作中,员工经常报告他们的工资收入很高,但单位报告的社会保险支付基数很低。由于他们事先不知道,医疗保险帐户的存储量很小,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也很低,因此很难恢复失利。社会保险缴费基签名确认系统的实施,可以提高缴费的透明度,使员工能够掌握单位缴纳保险费的情况,并进行事前监督,以防止缴费基数的不足影响缴费基数。员工待遇,尤其是退休后。可以更好地防止用人单位受到侵犯,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对于有关社会保障金的三个问题的回答如下。

1.如何确定社会保险的付款基础?

上一年的每个员工的平均月薪是付款基数;用人单位应当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总和作为缴费基数。员工工资包括小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和加班工资以及在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该政策规定,当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低于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的60%时,则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的60%。用作支付基数(例如,2004年的最低支付基数为780元,经青海省靖江县宝宁区武清区,宁河县,蓟县县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批准为680元);去年员工的平均月薪比上一年的员工平均月薪高300%如果上一年度该市职工的平均月工资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300%(例如,2004年最高缴费基数为3,900元),则该部分为超过300%不被视为雇主或雇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础也不用作计算和发放社会保险金的基础。

如果雇员本人不同意用人单位宣布的付款方式,则应立即将其提交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根据其工资和收入的规定进行调整并将其提交给雇主。受保员工进行确认。用人单位未申报支付基数,不予调整的,我将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劳动保障仲裁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社会保障权利受到侵害超过六十日的,不再受理。因此,大多数参保员工应注意其签名,并及时纠正对雇主宣布的付款基础的任何异议。对支付基数有异议的,单位不予调整的,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保障中心报告,或者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