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 30-1.5-12-5 = 14.5万元。
个人工商户扣除额= 0.2×12 = 24,000元。
应支付的生产经营收入个人所得税=(14.5-2.4)×35%-0.675 = 35,600元
股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20%= 110,000元
所有者应缴纳的年度个人所得税为45,600元(3.56 +1)。
注意:
1.此表中列出的含税和非税级距离是根据税法从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中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收入;
2.含税税率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以及纳税人征税的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
劳动报酬仅按部分的80%征税。
1.如果采用一般税法计算,则预付税额=(所有价格和加价费-分包合同付款)÷(1 + 11%)×2%
2.对于使用简化税款计算方法的税款,预付税款=(所有价格和额外价格费用-分包付款)÷(1 + 3%)×3%
如果纳税人在各个地区之间提供建筑服务,出售或租赁房地产,则预缴增值税应以发生建筑服务和房地产所在地时的预缴增值税金额为基础,并应以预付增值税适用的城市建设税率和教育附加费征收率是在当地计算和支付的。
当预付增值税的纳税人宣布在其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时,实际支付的增值税额将用作计算税率的基础,以及适用于城市建设税和附加税的税率该地点的教育费率计算并缴纳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
扩展数据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包括四个方面: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开业并获得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维修和其他行业1.经营收入。
(2)个人在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并从事学校运营,医疗,咨询和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后获得的收入。
(3)从事个体工商生产经营的其他人取得的收入,是指暂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的收入。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获得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种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和公共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是指从个体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分包和转包中获得的收入,包括个人每月或每月的工资收入和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