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所得税法的纳税期限由支付实现系统执行,即支付时间为发生纳税义务的时间。如果:贵公司的4月,5月和6月的工资是在7月支付的,则纳税期限是7月(请勿将税法中的纳税期限解释为公司的实际工资月份)。在8月7日前存入金库。如果您说退休雇员的上个月的佣金和7月份的工资是在7月份支付的,那么纳税期限是7月份,并且它将在8月7日内支付到国库中,因此您的说法是正确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8条规定:就个人所得税而言,该收入被确认为纳税义务,而支付该收入的单位或个人为个人。扣缴义务人。您的公司和另一家公司都在7月份支付了员工的薪水,那么你们两家公司都是法定的预扣代理,分别代扣并支付员工的个人所得税;该法第8条规定:如果工资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方获得的,纳税人(雇员)应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