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个人所得税555.00元。
个人支付的五种保险和一金的金额为2,000.00元。 2018-2019年个人起征点为3500元。如果该雇员是外国人,则征税起征点为4800元人民币该员工(内地员工,起征点为人民币5,000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应税收入=税前工资-五种保险和一笔付款(部分由个人支付)-税收起征点(5000)
= 13,000.00-2,000.00-5,000.00
= 7,500.00
的应纳税所得额为7,500.00元。请参阅2018-2019薪salary税率表以取得20%的税率并扣除555.00个人所得税。
扩展数据
2018年8月29日上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分小组审议了该草案。新税法计划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从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工资的基本扣除额和工资性收入将提高至每月5,000元,新的综合所得税税率适用。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的起点确定为每月人民币5,000元。新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是在扣除支出6万元,特殊扣除,特殊附加扣除和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后,以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减税倾向于中低收入人群。新税法规定,此次修订后,将进一步优化和调整个人税的部分税率,并分别扩大3%,10%和20%的三级低税率,将25 %的税率将降低30%,35%和45%这三个级别的较高税率保持不变。
多种费用可以抵税。将来,将计算个人税,除了基本扣除和“三险一金”的特殊扣除外,还将增加特殊扣除。新税法规定:特殊的额外扣除,包括子女的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对老年人的抚养等。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新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最新税点和税率将于2018年10月1日生效。
新税法规定,从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应首先从纳税人的工资和薪金所得中扣除月收入5,000元,并扣除特殊扣除和法律认定。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所得是根据纳税转换后的月所得税率表(适用于综合收益)计算并支付的,不扣除其他扣除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