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人所得税用于偿还工资的情况下,许多地方可以每月计算和支付个人所得税。具体地点不同。例如,《关于前几月工资清缴个人所得税计算的通知》(粤地水发〔1999〕239号)规定,已清偿的工资应分配回相关月份的工资和收入中。集体征收个人所得税。福建省土地税局于2015年发布了《关于补发工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15年第7号),其中规定:纳税人将进行政策性资本调整,工作晋升,工作调动,新进员工分级,单元准备期或如果由于财务困难等原因重新上个月的工资,并且可以按照税法和财务制度处理相关帐户,则应将重新发出的工资恢复至相关月份,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当月应重新计算,减去当月支付的税款。计算每个月工资报销应调整的税额,汇总并合并到月工资报销中,并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