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之间的区别-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重复

提问时间:2020-05-02 13:25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5-02 13:25
最佳答案

增值税和所得税有什么区别?都要交吗,没有重复吗?

没有重复,一种是您的财产具有增值价值,您必须支付必须出售的税款,另一种是您已经出售并且必须赚钱来缴税

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区别?

用非常简单的术语来说,增值税意味着您在卖东西时必须缴税,而所得税是您在减去做该钱(或当时购买的钱)后所售出的钱。这是您从卖东西中获得的收入税。

至于它们之间的具体含义,它们随处可见。您可以通过在Internet上搜索找到它们。我的答案是帮助您理解。您只问您是否不了解。

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之间有什么关系,是否有重复?请对照下面的例子逐条回答,谢谢!

这取决于您经营的公司是法人还是非法人(法人通常包括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

1.如果是法人,则该企业实现的利润将按规定按25%的比例由企业支付(如果该企业满足小型获利企业的条件,特别是百度,可以按20%或10%的税率征税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后年利润调整至6万元以下的企业,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将税后利润分配给您,则您应根据“利息股息股息收入”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通常按月(按季度)预先支付,并于年底结算。

此外,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也无关。

增值税和所得税区别

增值税和所得税是两种不同的税种。他们的税收目标不同,没有所谓的“重复”之类的东西。

1。关于所得税。所得税是对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一种税收。应税收入等于收入减去支出,这与一般意义上的利润概念相同。因此,收入(利润)越多,支付的税款就越多;没有收入(利润),也就是损失,无需纳税。当然,由于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和利润确实存在一定甚至相当大的差异,但就所得税而言,原则上仍属于利润额的征税范围。

2。对于增值税,该税属于流转税类别。营业税是对纳税人的销售,营业额和其他交易征收的税。例如,营业税,产品税等是典型的流转税。它不同于所得税。不论是否获得收入(利润),只要收到收入,就缴纳税款,损益相同。

因为传统的流转税是在交易过程中征收交易额,所以不同生产环节中两种相同产品之间的税收负担是不同的,存在双重征税的问题。例如,如果有产品A,则从原材料开始需要三个生产过程才能生产最终产品。原料价值为100元。假设每个生产过程的平均价值增加了​​50元。然后,产品A的最终销售价值应为100 + 50+ 50 + 50 = 250元。假设营业税率为10%,则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应支付的税额为:

1)如果这三个过程是由同一制造商完成的,则应交税费= 250 * 10%= 25元;

2)如果第一个过程是由一个制造商完成的,而后两个过程是由另一个制造商完成的,那么前一个制造商应交的税费=(100 + 50)* 10%= 15元,之后制造商应交税金= 250 * 10%= 25元,则产品A整个生产过程中应交税金= 15 + 25 = 40元,比第一种情况多15元(40-25);

3)如果前两个过程是由一个制造商完成的,而最后一个过程是由另一个制造商完成的,那么前一个制造商的应纳税额=(100 + 50 + 50)* 10%= 20元,后者的应纳税额= 250 * 10%= 25元,则产品A整个生产过程中应纳税额= 20 + 25 = 45元,比第一种情况多20元(45-25);

4)如果三个制造商完成了这三个过程,则他们应缴纳的税额为:(100 + 50)* 10%= 15元,(100 + 50 + 50)* 10%= 20元,(100 + 50 + 50 + 50)* 10%= 25元,则产品A整个生产过程中应交税金= 15 + 20 + 25 = 60元35元(60-25)。

从以上示例可以看出,同一产品A,由于生产过程中社会分工的方式不同,导致应纳税额也不同,最高与最低之间的差额为35元,占最低税额的140%(35/25),是税额的双重征税。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详细,双重征税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这样,传统的流转税会对社会分工的详细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流转税具有完全传递的特点,从而导致消费者重复征税的现象。这是给消费者的。不合理。因此,为了消除这种双重征税现象,将传统的交易价值征税改为增值税额征税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因此出现了增值税征税。对于上面的示例,无论发生哪种社会分工,产品A整个生产过程的税费等于25元。如果您有兴趣,可以尝试自己计算。

但是,对于增值税来说,它仍然是交易金额上的一种税收。该示例中的25元税金实际上是通过产品A 250的最终销售乘以10%的税率得出的,对于中间生产环节,只有“增值部分”未缴纳的“增值部分”应缴税款。因此,在流通过程中仍对交易金额征收增值税,仍属于流转税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