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暂时减少,应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房屋所得的收入暂时征收10%的个人所得税。因此,房屋租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计算率为10%。
将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如:租金收入为1200元,应支付的各种税费为100元(例如,不是确切的数字),则应支付的个人所得税=(1200-100- 800)* 10%= 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