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应税收入(包括现金,实物和证券),无论纳税人是否是该单位的成员,他们都应预扣并缴纳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外国人员的信息必须带到该地区的地方税务局备案,然后企业可以选择单独填写表格或与本地雇员进行详细的摘要申报。外国税前免税额为4800,与本国雇员的免税额为2000,不同之处在于没有其他区别。
根据国税发〔1998〕101号的规定,外国个人支付的各类境外保险费不能从个人应税所得中扣除。一般情况下,扣除外国个人获得的月工资收入4800元后,根据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查询适用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但是,以非现金或实际报销的形式获得以下补贴的外国个人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1.以非现金或报销的形式获得的住房补贴,食品补贴,搬迁费和洗衣费;通过该标准获得的国内外旅行补贴; 3.外国人获得的家庭探望费,语言培训费,儿童教育费等应作为合理的一部分由地方税务机关审查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