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国家税务机关盖章,但销售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2.根据2011年2月的新规定,发票上必须加盖专用发票印章,财务印章无效。
如果是单个家庭,则没有必要。税务机关不处理针对个人和非增值税企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机构只能处理经过税务登记并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和自雇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