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个人税时:借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贷款:应纳税款-扣除工资时应缴纳的应交税款:借款:应付职工贷款:银行存款和其他科目付款-其他应付税款:税款:应付税款-应付税款
住房公积金未按要求列入个人所得税基础。因此,雇员在存放住房公积金和提取住房公积金本金和利息的余额时免交个人所得税。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住房公积金,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的,应当将其计入个人当期工资和工资性收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财税[2006] 10号)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建政发〔2005〕5号)等规定,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过雇员上一年的平均月薪12在百分比范围内,允许从个人应税收入中扣除实际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从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其工作所在城市上年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各地的有关规定。
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比例超过上述规定的比例和标准,应将超出部分纳入个人的当期工资和工资收入,并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