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从中国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取得工资薪金的纳税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应首先结合从多个地方获得的薪水和薪金所得来获得应纳税额,然后减去扣缴单位的预扣税额,以计算应纳税额。个人所得税法详细说明了两个或两个以上地方获得的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收入超过国务院规定的数额,在两个以上地方有工资,没有扣缴义务人或者有其他规定的情形。国务院,纳税人应遵循国家规定税收申报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我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二条规定,所有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2)从中国两个或两个以上地点领取工资的人;
第10条规定,年收入超过12万元人民币的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地点应位于:
(2)如果在中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在职或受雇的单位,则应选择并定期向其中一个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因此,应根据规定选择并确定从中国两个地方获得的薪水和薪金收入。所在地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行办理纳税申报,并确定工资和薪金。个人收入所得税可以退还。具体的计税方法,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三条。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资机构中国人员在中国所赚取的工资薪金税:
(1)在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代理机构工作的中国人员所获得的工资和薪金收入,由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其支付单位应与支付单位一致。税法第8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根据《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纳税人应将扣除法律费用后的全部月薪和工资收入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为了便于收款和管理,如果工资和薪金分别支付给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则采用由其中一个付款人扣除费用的方法,即只有用人单位才可以扣除费用。在支付工资和薪金时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计算个人所得税的预扣;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再扣除,适用税率直接全额确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纳税人应持有两个支付单位提供的原始详细工资,工资单(账簿)和原始纳税凭证,选择并固定在当地税务机关以申报月工资和薪金收入,并结算帐户。用他的工资和薪金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超过了退还的数额。申报的具体时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2)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机构在中国向中国员工支付的工资薪金应全额征税。但是,对于那些能够提供有效合同或相关文件并证明其工资薪金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给派遣(介绍)单位的人,可以扣除实际的付款额和个人收入对他们的余额征税。
参照本文件的规定,所采用的单位或所采用的单位可以通过付款方之一扣除费用的方法来计算。
然后,A单位预扣个人所得税:(8000-3500)×10%-105 = 345(元)。
个人选择向A单元所在的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简易纳税: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620-345-1495 = 780(元)。
1.个人取得两项或以上收入时,扣缴义务人应分别申报全部扣缴额,同时,他应选择并定期向其中一个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自我声明的重点
(1)一个项目中两个地方的收入应加在一起,扣除标准只能扣除一次;
例如:
如果小李在2017年2月在A公司的薪水为6000元,在B公司的薪水为4000元;上述收入不包括个人负担的三项保险和一项基金。
:1.小李公司A代扣的个人所得税=(6000-3500)×10%-105 = 145(元);
2. B公司代扣的个人所得税=(4000-3500)×3%= 15(元);
3.小李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000 + 4000-3500)×20%-555 = 745(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745-145-15 = 585(元);
4.税收地点:选择申报单并将其固定在其中一个单位所在的主管税务机关
5.纳税期限:3月15日之前(不考虑假期的影响)
政策依据
1.《个人所得税法》第8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收入为纳税人,支付收入的单位或个人为预提所得税纳税人。两个或两个以上地方,应交税款债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纳税申报表。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扣缴义务书。 ”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我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11条第1款规定: “从两两个地方从上述办公室取得工资薪金的,应当选择申报单,并固定在其中一个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 ”
3.《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9条规定,如果从税法第二条第一,第二和第三项中获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收入,则该收入应相同应合并计算纳税额;第一项是指工资收入,第二项是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第三项是指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收入。合并税是指同一纳税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项目两个地方的收入必须合计,费用扣除标准只能扣除一次。
4.《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8条规定,纳税人在申报自己的税款时,其在中国的预扣税款应按照下列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扣除:规定。
5.国税发[2006] 162号条例第21条规定,纳税人可以通过数据电报,邮寄等方式或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或符合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申报。税务机关通过其他方式声明。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1号)规定,自然人纳税人从工资,薪金中取得两种以上的收入,或者取得收入。如果没有扣缴义务人,或者在其他情况下,需要自缴税款时,请填写个人所得税基本信息表(表格B)和“个人所得税自纳税申报表(表格A)”;报告期为取得收入后的月份15天内。
自税报告的基本步骤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我纳税申报方法(试行)”的要求(国税发[2006] 162号),个人从两人领取工资时应缴纳自己的所得税。或在中国的更多地点。纳税申报。
第一步:自然人将其第二代身份证持有给税务机关,以获取用于在线查询和身份验证的密码(提示:此密码不同于年收入大于或等于10岁的个人的密码12万元如果您之前已经获得密码,此步骤被忽略);
第三步:单击弹出页面上的“个人所得税自报告客户端下载”,并根据提示安装“个人所得税自纳税申报和查询服务系统”;
第4步:双击计算机桌面上的“个人所得税自纳税申报和查询服务系统”图标,选择许可证类型,输入许可证编号,名称和密码(提示:纳税人也可以注册在本页面,自己输入密码,然后转到税务局窗口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您已经通过第一步从税务局获得了密码并执行了身份验证,则无需再次注册,只需输入证书编号和密码即可登录);
第五步:按照表格上的指示填写“个人所得税自纳税申报表(表格A)”,验证正确后点击“提交”,然后将您的身份证打印到在退货表格中选择的税务局窗口税票,去银行交税。
重要说明:由于个人在薪金和工资上申报了两种以上的个人所得税,因此这也是一项申报事项,因此,该申报和纳税还必须在征费期内完成,并且应延迟缴纳税款将由系统自动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