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征税是指所得收入不属于应纳税范围。例如,如果发生车祸,则无需征税另一方提供的赔偿。
2.暂时免税意味着应该对收入征税,但会给出优惠的免税政策。例如:当前的利息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免税项目1.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文件和规定,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主要是包括:
(1)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之上的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获得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等奖项,环保等豁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个
(2)乡(含乡)或以上的人民政府,或经县(含县)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建立有组织和有特许的志愿者作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奖金或奖品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个
(3)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具有利息的个人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个
(4)国务院《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第5条规定:“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收入和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储蓄专项资金财务部门确定的存款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
财税字(1999)第267号进一步规定,应当按照国家或省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金。在银行的个人帐户中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个国税发(1999)180号文件还进一步规定,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教育存款专户,享受优惠利率的存款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个
(5)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是指国家颁布的专门法律,对那些对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的人,一般不指其他国务院批准的项目补贴和津贴以及免税补贴和津贴(目前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工程院学术津贴和高级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个
(6)福利费,即对雇员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某些困难的某些特殊事件或原因,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将根据这些福利从中受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费用或工会资金支付给雇员的临时生活困难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以下收入不在免税福利费的范围内,应对该人的薪水和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①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的各种补贴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补贴;
②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向单位雇员支付补贴和津贴的所有人;
③个人购买汽车,房屋,计算机等的单位不是临时生活困难的补贴。一个
(7)养老金和救济金(指民政部门向个人支付的生活困难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8)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偿免征个人所得税。
(9)军事人员的过户费和遣散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0)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和离职费退休金),退休金,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个
(11)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议规定,免税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2)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支付给指定金融机构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包括在当前工资中1.工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费,应当与个人当期的工资和薪金收入相结合。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到最初提供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基本养老保险金后,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个
(13)根据国税发(1999)43号的规定,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下岗工人及其自纳税登记之日起的自雇营业收入和劳动报酬收入。证书(三)从事独立劳动的个人,自持有下岗证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三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审核符合要求,则可以继续豁免1-2年。
(14)根据国税函发(1997)087号的规定,征地单位在征地过程中向土地承包人支付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15)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
②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
③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减免。国税函(1999)329号文件进一步明确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降低个人所得税的残疾人,丧偶者和烈士的收入仅限于劳动收入。具体收入项目为:工资,工资性收入;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收入;向企事业单位承包和租赁业务收入;劳务报酬收入;薪酬草案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从个人所得税中扣除。
(2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汇票的报酬可根据应纳税额减少30%。
(24)是否对个人的利息或股息征收个人所得税,基层供销社和农村信用社的股息收入应上报省政府,由税务机关决定,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5)根据(80)财税外字第196号规定,以下外汇所得的外汇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①海外华侨,在中国维持家庭的外国人;通过继承从海外转移的外汇; ③从冻结在美国汇出的资金中取回外汇。一个
(27)根据(94)财税字020号,国税函发(1996)417号,国税发(197)054号等文件,下列外国人员的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①外国人以非现金或可扣除形式获得的合理住房补贴,食品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和洗衣费,纳税人应在获得上述补贴的次月的下个月进行工资和薪金所得的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述补贴的有效税款。首次或上述补贴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发生变化凭证应由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以确认免税。至于搬迁费,纳税人应提供有效证件,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确定,合理部分应免征税款。一个
②外国人按照合理标准获得的外国旅行补贴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此类补贴,纳税人应提供差旅费,住宿费凭证或相关计划,以供公司安排商务旅行,主管税务机关应确认免税。
③外国人获得的家庭访问费,语言培训费,儿童教育费等经地方税务机关作为合理部分审查和批准,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家庭探望费,纳税人应提供家庭探望的交通费用凭证(复印件),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并为家庭探望的实际次数和合理的付款标准提供免税。对于语言培训费和儿童教育费,纳税人应提供在中国接受上述教育的支出凭证和时限证明材料,应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并通过在中国与中国的儿童教育。语言培训费和儿童教育费以及免税的补贴将给予合理的金额。
④外国人从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和红利所得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个
⑤符合国家规定的外国专家的工资和薪金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是指:
一个。根据世界银行的特别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分配到中国工作的外国专家的薪水和收入将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所谓“直接派遣”,是指世界银行与专家签订技术服务协议或与专家用人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协议,指定专家为相关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由世界银行支付专家的薪水和薪水。外国专家在办理免税手续时,应提供与世界银行签订的有关合同以及由世界银行支付和负担其工资和薪金收入的证明。一个
B。联合国组织直接派遣来中国工作的专家的薪水收入和工资收入暂免征个人所得税。所谓“直接派遣”是指联合国组织已与专家签署了技术服务协议或与专家的雇主签署了技术服务协议,并指定了专家为相关项目提供技术服务。联合国组织应支付外国专家的薪水和薪水。联合国组织是指联合国的有关组织,包括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人口基金,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技术合作部,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世界卫生组织,世界气象组织,教科文组织等外国专家在办理免税程序时,应提供证明与联合国组织签订的有关合同以及他的工资和薪金收入由联合国组织支付和负担。一个
C。在中国工作的联合国援助项目专家的薪水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D。派往我国专门为该国的未付援助项目工作的援助国的薪水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E.根据两国政府签署的文化交流项目,两年内来中国并由中国负担工资的文教专家,将暂时免征其个人所得税。
F。根据中国高校的国际交流计划来到中国工作的专家表示,如果他们的工资由国家负担,其工资收入将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G。通过非政府科研协议来中国工作的专家,其工资和薪水由国家政府负担,他们的工资和薪水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28)根据规定,从发行B股或海外股票的中国国内企业获得的股息(股息)中持有B股或海外股票(包括H股)的外国个人暂时免收税款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