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工资收入,扣除支出3500元后的月收入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征收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薪tax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薪金收入-“五险一金”-扣除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的税收起征点为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纳税=整个月的应税收入*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实际工资=应付工资-四付税。
整个月的应税收入=(应付薪水-四金)-3500
【示例】
扣除标准:个人税按3500元/月的标准计算
个人月收入在3500元以上的,按税法规定缴纳100%的个人所得税;
张欣的月收入为3,000元。如果他的收入是工资,则他不符合个人所得税税率,也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张欣的月收入为3,000元。如果他的收入是劳动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应按劳务收入(3000-800)* 20%= 440元缴纳。
因此,这一轮的月薪是否为工资收入非常重要,如果不能用工资来回答,则有必要根据其分类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