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与个人所得税的区别-增值税与个人所得税的特征

提问时间:2020-05-01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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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1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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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与个人所得税的关系与区别? 举几个例子吧

个人税是指单位支付工资时扣除的税款。例如,如果员工的工资是2500元,扣除基数是2,000元(固定),那么他必须支付500X5%= 25元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渐进的,工资越高,税率越高。单独检查当地税务局或直接在线搜索累进税率。与增值税无关

简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主要区别

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联系和区别?

1.不同的收集目标

(1)由于增值税实行基于特殊增值税发票的扣税制度,因此要求纳税人的会计水平较高,并且需要准确计算销项税,进项税和应交税款。但是,实际情况是许多纳税人不能满足这一要求,因此,纳税人分为普通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2)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是法定,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2.豁免范围有所不同

(1)免征增值税的范围是1农业生产者出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具;旧书直接用于科研,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1.国际组织免费提供的进口材料和设备;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的残疾人用品;自己用于销售的物品。

(2)。个人所得税免税的范围包括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上级单位和外国组织发布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和环境和国际组织保护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等

3.不同的适用税率

(1)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结构将被废除,并将取消13%的增值税率。目前,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是:13%,9%,6%,0%等。

(2)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税收项目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对于

综合收入(工资,薪金收入,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将使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并按月应税收入计算税金。税率根据个人每月工资和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等级。最高级别为45%,最低级别为3%,共7个级别。

营业收入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按年计算并按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年收入应税收入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租赁经营性应税收入分为等级,最低为5%,和最高的1级是35%,共有5级。

比例税率。对个人利息,股息,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并按20%的比例税率征收。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增值税

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和所得税区别

增值税和所得税是两种不同的税种。他们的税收目标不同,没有所谓的“重复”之类的东西。

1。关于所得税。所得税是对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一种税收。应税收入等于收入减去支出,这与一般意义上的利润概念相同。因此,收入(利润)越多,支付的税款就越多;没有收入(利润),也就是损失,无需纳税。当然,由于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和利润确实存在一定甚至相当大的差异,但就所得税而言,原则上仍属于利润额的征税范围。

2。对于增值税,该税属于流转税类别。营业税是对纳税人的销售,营业额和其他交易征收的税。例如,营业税,产品税等是典型的流转税。它不同于所得税。不论是否获得收入(利润),只要收到收入,就缴纳税款,损益相同。

因为传统的流转税是在交易过程中征收交易额,所以不同生产环节中两种相同产品之间的税收负担是不同的,存在双重征税的问题。例如,如果有产品A,则从原材料开始需要三个生产过程才能生产最终产品。原料价值为100元。假设每个生产过程的平均价值增加了​​50元。然后,产品A的最终销售价值应为100 + 50+ 50 + 50 = 250元。假设营业税率为10%,则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应支付的税额为:

1)如果这三个过程是由同一制造商完成的,则应交税费= 250 * 10%= 25元;

2)如果第一个过程是由一个制造商完成的,而后两个过程是由另一个制造商完成的,那么前一个制造商应交的税费=(100 + 50)* 10%= 15元,之后制造商应交税金= 250 * 10%= 25元,则产品A整个生产过程中应交税金= 15 + 25 = 40元,比第一种情况多15元(40-25);

3)如果前两个过程是由一个制造商完成的,而最后一个过程是由另一个制造商完成的,那么前一个制造商的应纳税额=(100 + 50 + 50)* 10%= 20元,后者的应纳税额= 250 * 10%= 25元,则产品A整个生产过程中应纳税额= 20 + 25 = 45元,比第一种情况多20元(45-25);

4)如果三个制造商完成了这三个过程,则他们应缴纳的税额为:(100 + 50)* 10%= 15元,(100 + 50 + 50)* 10%= 20元,(100 + 50 + 50 + 50)* 10%= 25元,则产品A整个生产过程中应交税金= 15 + 20 + 25 = 60元35元(60-25)。

从以上示例可以看出,同一产品A,由于生产过程中社会分工的方式不同,导致应纳税额也不同,最高与最低之间的差额为35元,占最低税额的140%(35/25),是税额的双重征税。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详细,双重征税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这样,传统的流转税会对社会分工的详细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流转税具有完全传递的特点,从而导致消费者重复征税的现象。这是给消费者的。不合理。因此,为了消除这种双重征税现象,将传统的交易价值征税改为增值税额征税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因此出现了增值税征税。对于上面的示例,无论发生哪种社会分工,产品A整个生产过程的税费等于25元。如果您有兴趣,可以尝试自己计算。

但是,对于增值税来说,它仍然是交易金额上的一种税收。该示例中的25元税金实际上是通过产品A 250的最终销售乘以10%的税率得出的,对于中间生产环节,只有“增值部分”未缴纳的“增值部分”应缴税款。因此,在流通过程中仍对交易金额征收增值税,仍属于流转税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