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吸引人才住房和生活补助费的税收说明。
根据1月《关于滨海新区关白玉进一步集中人才创造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滨党发[2017] 1号)和《关于滨海新区吸引后备人才的实施细则》。 2017年12月12日今后,搬迁到滨海新区管理区的职工,将首次向滨海新区管理区上报户籍,统一申请滨海新区吸引住房和生活人才津贴(以下简称人才补助)。
因为没有为个人所得税申报人才补贴,所以根据税务局的要求,有必要对已支付的人才补贴进行补充税款支付。这部分收入应按个人收入的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