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缴纳个人所得税并适用《个人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1(适用薪资收入)
整个月的系列应税收入税率(%)
1不超过1500元3
2人民币1500至4500元之间10
3超过4500元至9000元20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本法第六条规定,扣除费用3500元和每月费用再扣除费用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适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
系列应税年度税率(%)
郑州的减税工资标准为2000。
获得各种与工资有关的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和其他与就业有关的收入的个人,除了应扣除按照规定支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外,还必须纳入工资收入中以进行计算和收取个人所得税。
根据计算基础:
应税收入=月薪和薪金收入-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应付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扣除标准)*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扣除标准为1600元/月(从2008年3月1日起增加为2000元) 如果
不超过500元,则税率为5%,快速计算扣除额为0;
500元至2000元之间的部分税率为10%,快速计算扣除额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5%,快速计算扣除额为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