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8号)文件:“妇女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国家有关规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津贴以及具有生育保险性质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但是,企业支付的生育补贴需要根据“工资收入”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1]如果单位参加社会保障,如果您的计划生育保险未付10个月,则单位将提供生育保险津贴。
【2】本单位扣减您的计划生育津贴税,
您可以申请劳资争议仲裁。
【3】该奖项要求单位将其退还给您,
如果单位不返回,
裁决生效后,您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
【4】自发生事件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注意仲裁的范围。
产假津贴未发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产妇津贴和产妇医疗费用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8号)。
各个省,自治区,中央直辖市以及计划分开的城市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财政部门(局),地方税务局和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如下: :
1.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生育的妇女,免征其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或具有生育保险性质的其他津贴和补贴。
2.以上规定应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7月
产妇津贴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产假的休假天数以及参与雇员的产假津贴的核定和发放应根据以下规定计算:
①女职工享受假期的产假天数:分娩98天;难产增加30天;多胎出生的婴儿数量增加了15天;流产次数少于怀孕4个月天;怀孕4个月后流产42天。
②计划生育手术津贴的休假天数:取下宫内节育器后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后2天;输卵管结扎21天;输卵管结扎7天;输卵管或输精管再通后14天。如果同时进行两种类型的节育手术,则假期将被一起计入。
③雇员应享受的产假津贴是根据雇主上一年的平均月薪除以30再乘以指定的休假天数计算和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