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办各种课程个人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6〕658号):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获得举办课程和培训课程的许可证他从集体经营中获得的收入,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项目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个人不需要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或获得上课或培训课程的许可,则按照“劳务报酬”项计算并支付班级收入作为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