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除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外孙,孙子女,兄弟姐妹等外,向他人赠送的免费礼物应按照“国务院财税部门”,税率为20%。
企业向客户赠送礼物时,需要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规定企业在年终庆典,商务往来中应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和其他活动发行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的,应当按照“其他收入”税项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赠送给客人的礼物应按照“其他收入”税项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对于免费礼物,受益人将根据意外收入支付20%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小李接受的20万元需缴纳20%的个人税。
根据自2009年5月25日起实施的财税[2009] 78号文件,在下列情况下,房屋的财产权是自由给予的,并且双方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财产权人免费将财产权捐赠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人免费将房屋产权授予承担直接支持或支持义务的支持者或支持者;
(3)如果财产权人去世,则是依法获得的财产权的合法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遗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