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94〕089号),工资型补贴,津贴或纳税人我的薪水和薪水所赚取的物品的收入不征税。根据财务部门的规定,因业务在市区和郊区工作的人员,不能工作或返回晚餐,而必须根据实际用餐错误次数,按标准用餐。根据规定的标准收取的餐费中,免收个人所得税。但是,单位以差旅费,伙食费等名义向职工提供补贴的,应当计入工资收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从未对工人的工资征税,则无需缴税,也没有缴税记录。
新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最新税点和税率将于2018年10月1日生效。新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纳税人的薪金和工资性收入;
首先,月收入金额应扣除费用5,000元以及法律规定的特殊扣除额和其他扣除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每月所得税率表计算并缴纳(适用于综合收益) )。税收,不扣除任何其他扣除。一个
扩展数据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税收项目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1.对于工资和薪金收入,将应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该税是根据每月应税收入计算的。税率根据个人每月工资和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等级。最高级别为45%,最低级别为3%,共7个级别。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和五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于企事业单位。按年计算并按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年收入应税收入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租赁经营性应税收入分为等级,最低为5%,和最高的1级是35%,共有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供款收入,劳务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股息,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并按20%的比例税率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