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时:
借款:应付工资
贷款: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
付款时:
借款: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您好,当财务会计师扣款时,这些条目如下:
借款:员工应付基本工资
贷款:其他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预扣个人所得税)
应付的雇员薪酬-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预扣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预算会计分录如下:
借款:行政(业务)支出
贷款:财政拨款收入或资金余额等。
借款:应交增值税额523.74
借款:应交税金-增值税附加36.66 + 15.71 + 10.47
借款:税费-印花税387.10
借款:应交税金1税项1020.58
贷款:银行存款(扣除总额)
关于应计税款
因为是预扣
所以
借款:应付职工薪酬
贷款:应付税款
首先,我认为您编译的条目有问题。正确的条目如下:
应计薪水的会计分录:
借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员工薪酬-工资总额
贷款: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总额
支付薪水后的会计分录:
借款:员工应付薪金总额
贷款: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部分由个人支付)
其他应收款-应急基金(个人付款的一部分)
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
存款
用于社会保障的会计分录:
借款: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社会保险(由企业支付)
销售费用/行政费用-应急基金(企业付款)
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部分由个人支付)
这样,个人所得税不需要通过“其他应收款”进行过渡,而是直接反映在“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科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