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和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 57号)规定:
由于与雇主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津贴和其他由雇主支付的补贴),其收入是平均工资的3倍上一年本地员工的比例在该部分中,免征个人所得税;剩余部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个人获得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有关规定计算收集(国税发〔1999〕178号)。个人所得税宽容。
具体的平均方法是:将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企业的工作年数,然后将商用作个人的月薪和工资收入,并且个人所得税是根据税法计算和缴纳的。企业的个人工作年数是根据实际工作年数计算的,超过12年的是按12年计算的。
公司解雇员工的补偿工资不需要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4条以下个人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上级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在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方面的奖项保护等;
2.国家债务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3.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四分之一的福利,退休金和救济金;
五,保险赔偿;
六。士兵的服务调动和遣散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结算费,辞职费,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补助;
8.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各国免税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使领馆人员的收入;
9.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定规定了免税收入;
十,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免税收入。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
1.残疾人,孤儿和烈士的收入;
2.严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
3.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减税措施。
2.法律依据如下:
A.“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和雇主解除劳动关系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补偿收入问题的通知”个人一次性补偿收入由于解雇(包括雇主支付的经济补偿,生活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低于上一年当地雇员平均工资的三倍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因解除劳动合同而收取经济补偿费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额。
B,《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终止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大,被解雇的人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个月的工资和工资收入,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具体的平均方法是:将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企业在企业的工作年限,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和薪金收入,并按照纳税所得额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收法。企业中个人工作的年数是根据实际工作年数计算的,超过12年的计算为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