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工资,薪金税起征点为每月3500元,这是2011年9月1日的调整标准,也称为免税额3500元。有消息证实,2016年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已经确定,希望该方案能在下半年部分实施。其中,调整和提高税收起征点的可能性非常高,您可以期待...
新税法将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最新的起征点和税率将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新税法规定,从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应首先从纳税人的工资和薪金所得中扣除月收入5,000元,并经特殊扣除和法律裁定。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所得是根据纳税转换后的月所得税率表(适用于综合收益)计算并支付的,不扣除其他扣除额。
扩展数据
计算
应税收入=月收入-人民币5,000元(起点)-特别扣除(三项保险,一张金等)-特别额外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示例:在北京工作的已婚人士小李的月收入为10,000元,“三险一金”的特殊扣除额为2,000元,月租金为4,000元。。
当起点为3500元时,没有特殊的额外扣除,因此需要每月缴纳345元的税款;
自2011年6月30日起,个人免税额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自2011年9月1日起生效。
今年,全国人大的几个组织和代表发布了提高税收起征点的建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的提议将免税额从目前的3500元提高到7000元。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在2018年3月5日的一次采访中表示,建议将税收起征点调整为10,000。{严格地说,“ 3500元”是免税额,而不是起点。如今,公众舆论经常被滥用。这两个概念实际上是不同的:
起点表示当税收对象的金额未达到一定金额时将不征收任何税,并将对所有税收和象征性税征收税收优惠措施。
免税额是指确定应给予免税额的固定免税额,并且仅对应税对象中超过免税额的部分征税。
起点是指税法中规定的应税对象征税的最低阈值。阈值和免税额相同,即当应税对象小于阈值和免税额时,不征税。两者之间也有区别,即当应税对象大于起征点和免税额时,采用起征点制度的人应对应税对象的全部额度征税。免税是部分征税。{}目前的免税额为3500元,连续7年未作调整。近年来,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一些地方已经提到最低生活保障为2000元,而房价和价格都在上涨,支出也在增加。没有考虑纳税人的年龄,结婚和对老人的支持。影响支出的数量和其他因素也忽略了经济状况变化对纳税人能力的影响。
税收的作用是经济杠杆作用,允许高收入群体缴纳更多税款,减轻中低收入收入的负担,从而缩小贫富差距,并促进社会公平;低收入者也在交税,这不符合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规律,也失去了杠杆作用。这是增加免税额的主要原因。
税收起征点的确定需要权衡许多因素,因此必须考虑该国的财务能力。当然,免税额取决于相关政策的正式出台。
引入此政策需要考虑各个方面,并需要专家进行调查和论证。它不会很着急,但是估计时间不会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