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确实需要纳税,则计划生育工作是您自己的工作,而您在计划生育职位中获得的奖励是所获得的薪水和薪金收入,并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扣除标准)*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的扣除标准为1600元/月。如果
不超过500元,则税率为5%,快速计算扣除额为0;
500元至2000元之间的部分税率为10%,快速计算扣除额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5%,快速计算扣除额为125
根据《关于计划生育奖励税等税收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3] 1604号):
(1)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按月向父母支付独生子女奖励费10元”(即独生子女补贴)。税收”《条例》第2条(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个人的工资和薪tax,也不征税。
(2)《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一次性奖励”和“一次性经济援助”,视为市政府颁发的计划生育奖励和救济金。分别根据“中国人《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