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各种与就业有关的工资,奖金,补贴,补贴和其他收入的个人,除了应扣除按规定支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外,还必须纳入工资收入中,以计算和征收个人所得税。
您所指的膳食补充剂是在税收范围内的一项补贴,应纳入当月工资中以收取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3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免税额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3条规定,根据税法第4条第3项提及的国家统一法规颁发的补贴和津贴是指政府特殊津贴。按照国务院规定发行,院士津贴,高级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补贴和津贴。
因为支付给员工的餐费的单位补贴不在规定的免税范围之内,因此必须将其与工资结合起来以缴纳个人所得税。
补贴和补贴取决于具体情况,有些需要支付,有些不需要支付。如交通补贴,汽车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午餐补贴等,必须包括在工资中并征税。但是,仅不需要支付儿童津贴,退休金和救济金。特别注意膳食津贴,旅行津贴应根据情况而不同:不是每个人都有,只是因为工作的个人性质才不需要支付膳食津贴,如果每个人都被视为午餐津贴,必须付款。旅行补贴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免税:1.非个人旅行,但商务旅行。2,补贴标准符合商务旅行消费标准。3.需要提供详细的旅行人员,时间,位置,内容和其他条件。
员工膳食补充剂也需要包括在总收入中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每个个人收入的范围:
(1)薪金和薪金收入是指薪金,薪金,奖金,年终薪金的增加,劳动红利,津贴,补贴和与该人因任命或受聘而获得的就业相关的其他收入就业。
(2)劳务报酬是指从事劳务工作的个人所获得的收入,包括设计,装修,安装,制图,测试,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座,翻译,审稿等,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表演,演出,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理服务及其他劳务收入。
(3)手稿报酬是指个人以出版书籍,报纸和期刊的形式出版和出版其作品而获得的收入。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提供使用专利权,商标权,版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特许权的权利所获得的收入;提供版权使用权所获得的收入不包括手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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