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义上讲,政府税收有两个基本功能,一个是政府获取收入的基本手段,另一个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工具。从微观主体的角度来看,公民需要纳税,其一是公民享受公共物品的相应义务,其二是调整收入差距以平衡利益分配,使富人少富,政府间接为穷人做更多的事情。贡献。它被称为“高峰切割和山谷填充”。
个人所得税具有上述功能和作用。这是理论上和实践上都达成的共识。需要讨论的是哪个问题更重要。
从金融角度看,普通公民依法向政府纳税,政府利用公共收入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例如提供军事,环境保护,社会保障,文化设施,交通建设等,市民得到这些产品和服务有关,有义务纳税。
当然,个人税也具有收入调节的功能,因此可以向富人支付更高的税,作为向穷人的转移,但这只是数量问题。
概括而言,征收个人所得税并形成财政收入以提供公共物品的原因是第一,其次是收入调整功能。
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公民应履行的义务。它可以用作您自己收入的证明,并可以为您自己的贷款(购买房屋,购买汽车等)提供收入证明。它可以为自身与单位之间的劳资纠纷提供依据。
向该国支付个人所得税的好处:
①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可以保证稳定的财政收入。
②调节收入分配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等问题将逐渐显现,并可能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对个人收入征收累进税可以减少不公平的社会分配程度并缓解社会冲突。
扩展数据
税收对象
法律对象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有收入的人和不在中国居住但从中国获得收入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在中国获得收入的外国人和香港人。孔来自澳大利亚和台湾的同胞。
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有住所或没有住所但在中国居住了一年的人是居民纳税人,应承担无限的税收责任,即,他应依法向个人支付在国内外获得的收入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人
没有居所或没有在中国居住或居住不足一年的人是非居民纳税人,并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仅对来自中国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