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是在1980年代以后逐步建立的。1980年制定企业所得税,1986年开始实行城乡自雇所得税,1987年开始对中国公民征收个人收入调整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税率:(一)综合所得,超额累进税率为3%至45%(附税率表); (2)营业收入,100%5%到35%的累进税率(附税率表); (3)利息,股息,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和意外收入,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100%二十。
亲爱的,对于您的个人所得税支付问题,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1.据说年底不能使用年收入来计算个人收入。它是根据月收入计算和支付的。对于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第二年的次年清算。
2.通常,个人所得税是按月申报和缴纳的,征收的计算方法是:
纳税=整个月的应税收入*税率快速计算扣除的整个月的应税收入=(应付薪水-四金)-3500实际工资=应付薪水-四金-税金减免标准:自2008年3月起,个人所得税按2000元/月的征收标准计算;从2011年9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调整为3500元/月。
3.根据国家规定,如果年收入超过12万元,则必须在第二年年初填写汇总表,即前一年的总收入和个人收入纳税将以摘要形式报告,但通常每月支付个人所得税。这是前一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摘要。如果支付的金额很少,通常会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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