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是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扣除6万元的支出和特别扣除,特别额外扣除。和其他法律确定的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收入,是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月收入余额减去5,000元的费用后得出的;该金额是应税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7条从中国境外取得的居民个人的收入可以从已经在国外支付的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抵免额不应超过税收根据本法规定计算的人的国外收入的应税金额。
扩展数据
企业和个人按照州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实际支付给指定金融机构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费,并且不包括在个人的当前薪水和薪金收入中,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比例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费,应计入该人的当期工资和薪金收入,并个人所得税应计算。个人收到最初提供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基本养老保险金后,免征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和在国外工作的中国人也必须按照中国法律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在中国没有住所但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个人,其应纳税额是根据其在纳税年度内在中国的居住时间以及受雇机构的具体情况确定的:
1.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或183天的应纳税额判断:
在中国没有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90天内连续或累计工作的人,或在上述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在183天内连续或累计生活的人雇主支付的工资和薪金不由雇主在中国的国内组织承担,免征个人所得税。
2.逗留超过90天或183天但少于1年的应纳税额判断:
3.停留1年但不超过5年的应纳税额判断:
在中国没有住所但在中国居住了一年但不超过5年的人由中国付款公司或个人雇主支付,并由中国公司或个人雇主在中国工作时支付应申报工作工资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临时离职工作中获得的工作工资收入,仅宣告在中国的企业或个人用人单位支付的部分并征税。在中国工作一个月以内有工资薪金的,或者国内企业或个人用人单位在临时出境时支付的工资,应当计算当月应纳税额,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并缴纳个人根据税法。所得税。
4.寿命超过5年的税收义务:
在中国居住了5年的个人意味着该个人在中国连续居住了5年,即在连续5年的每个纳税年度中居住了1年。
随着中国的经济改革和国内市场的开放,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被国内公司和外资企业派往国外工作。
如果在中国境外的国家或地区实际支付的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金额低于根据上述规定计算的该国家或地区的扣除额,则应在中国支付差额;如果限额是由国家或地区扣除的,则超出部分不得从当前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但可以从下一个纳税年度的国家或地区的扣除限额的余额中扣除。
示例
中国公民W先生被派往A国工作,他从A国的年薪收入为50,000美元。根据A国的相关税收规定,W先生在A国缴纳了7,500美元的税款。
信用额度= [(50,000 USD×8.2 / 12-4,000 ﹡)×25%-1,375 RMB] 12/8。 2 = 9,024美元
因为在A国支付的税款低于根据中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所以可以全额扣除7,500美元的纳税额,W先生需要将差额1支付给中国税务机关。$ 524(即9,024-7,500)的税款。
calculating在计算中国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时,应另加减除人民币3,200元。换句话说,他们每月的扣除额为人民币4,000元。
纳税人申请扣除已在国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时,应提供由外国税务机关签发的原始纳税证明。
在中国以外取得收入的中国纳税人应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30天内提交纳税申报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国外工作时不必每月提交纳税申报表。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为在国外工作的中国公民提供了简单的规定,所提供的信息非常有限。例如,对于在国外工作的中国公民的税收评估,绝大多数地方税务局尚未发布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及其指示,并且不清楚在国外工作的中国公民应向哪个税务局提交纳税申报表。如果中国公民从多个国家/地区获得收入,则在计算海外信贷时是否可以将多个收入相加并不清楚。
考虑到上述事项的不确定性,纳税人应就其税务事宜咨询其税务顾问和地方税务机关,以确定纳税申报和纳税的实际程序,这一点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