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收入: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你好
如果薪酬与薪金相同,则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薪金收入-“三险一金”扣除标准)×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法当前的扣除标准为:3500元。附件:7级超额个人所得税率,内部表级,每月应税所得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1不超过1,500元3 0 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免税额10 105 3以上4500元最高$ 9,000的部分20 555 4超过$ 9,000到$ 35,000的部分25 1,005 5超过$ 35,000到$ 55,000的部分30 2,755 6超过$ 55,000到$ 80,000的部分35 5,505 7超过$ 80,000的部分45 13,505
个人所得税特别扣除,是指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子女的教育,继续教育,重症监护,住房贷款利息或房屋租金,老年人抚养费等6种特别扣除。
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金等民生支出的变化,适时调整特殊额外扣除的范围和标准。
纳税人子女的全日制学费支出是按每个孩子每月1000元的标准费率扣除的。
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大学,本科生,硕士,博士教育)。
年满3岁且在进入小学之前接受学前教育的儿童应遵守本条第1款的规定。
父母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扣除100%的扣除标准,或者双方可以分别扣除50%的扣除标准。特定的扣除方法不能在纳税年度内更改。
第7条如果纳税人的子女在中国以外的地方接受教育,则纳税人应保留相关的学校教育文件,例如海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和出国留学签证,以供参考。
在学位(学位)教育期间,应按每月固定的400元人民币扣减纳税人在中国继续教育(学位)的支出。同一学位(学位)的继续教育的扣除期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用于取得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的支出,应当在取得有关证明的当年,按固定费用3600元扣除。
受过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继续教育的纳税人应保留相关证书和其他材料,以备将来参考。
纳税人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由其本人或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的医疗费用可以由其父母之一扣除。纳税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产生的医疗费用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人免税额从3500上调至3500。元到5000元。一个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表格是用于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表格。(注意:总览图显示了扣减5000后的匹配时间间隔的税率表)
工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1.应税收入=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种保险和一金(个人支付部分)-费用扣除
2.应税金额=应税收入x税率快速扣除
(特殊的额外扣除项目包括:儿童的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以及抚养老人的支出。)
这是一个例子
假设纳税人是独生子女,已婚,并且在小学有孩子,父母双方都超过60岁,在北京工作,目前正在就读博士学位,月薪10,000元,社保公积金资金扣除2220元,房屋租金为每月4000元。税制改革之前,起点是3500元,他应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323元。一个
在2019年1月1日之后获得的工资,在不考虑爱人特殊扣除的情况下,每月额外享受4种特殊扣除:儿童教育额外扣除1000元人民币,继续教育额外扣除400元人民币人民币,住房租金专项扣除额为1200元,抚养老人专项扣除额为2,000元,共扣除额4,600元。
也就是说,在扣除起点5,000元后,纳税人的工资将另外扣除4,600元,其余的钱将被征税。这样,他可能不必每月都缴税。
扩展数据
其他特殊税收减免
1.儿童教育:纳税人的子女全日制学历教育相关费用,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费率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继续攻读学位(学位)的支出,应在学位(学位)教育期间每月固定扣除400元。同一学位(学位)的继续教育的扣除期不能超过48个月。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应扣减纳税人的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固定费用为3600元。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或其配偶单独或一起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其自身或配偶在中国购买房屋。利息年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固定金额扣除,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第一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5.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中没有自己的住房而产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根据以下标准扣除:
(一)中央直辖市,省会(省会),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的扣除额为每月1500元;
(2)除第(1)项所列城市外,市辖内户籍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每月可减免1100元。在城市管辖范围内注册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将获得扣除额800元。
6.抚养老人:应按照以下标准扣除纳税人抚养一个或多个家属的抚养费:
(1)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每月固定扣减2,000元;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其子女及其兄弟姊妹分担扣除额,每个月2,000元,每个人分担的金额不超过每月1,000元。它可以由家属共享或通过协议共享,也可以由家属指定。同意或指定分配的人必须签署书面分配协议,并且指定的分配优先于协议的分配。具体分配方法和金额不能在纳税年度内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