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实行了分税财政管理系统。
基于将事务权和财务权相结合的原则,税收类型一律分为中央税(即国家税),地方税(即地方税)以及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目前,中央税主要包括关税,消费税和从中央企业收取的所得税。
地方税包括营业税(金融和保险部门除外),农业税等。
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包括:增值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其中,增值税由中央政府负担75%,而地方政府则为25%;资源税根据资源的种类不同而划分,大部分资源税为地方税,近海石油资源税为中央税;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的证券交易税50%;企业所得税的中央和本地份额为60%:40%。
增值税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分配比例分别为75%和25%,其中25%来自地方财政,并且未指定县级财政点的比例
100%中央消费税,75%中央增值税,
:25%的本地税,60%的中央所得税,
本地40%,其他工商税本地100%。
对于某些合同,在签订合同时无法确定应纳税额。贴花可以在签约时固定扣去5元,实际金额将在结算后用于征税。(过帐两次)4应征税合同应在签订应税合同时计算并过帐,而不管合同是按期兑付还是按时交付。对于已执行的合同和贴花,如果包含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同,则不修改合同就不会处理纳税程序。
扩展配置文件:
结构体:
税制结构是指税制中各种税种的组合及其在组合中的相对位置。税收制度结构是在一定的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其作用是有效发挥税收功能,充分体现税收公平和效率原则。有力的保证。
中国实行由商品税和所得税组成的双重主体税收结构。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调整,有必要合理改善中国的各种税收类型,优化和完善中国的税收结构,形成共同的基础。协调和互补的税收制度将充分发挥税收在调节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改善中国税种和税基结构的方法:
为了改善中国税种和税基的结构,有必要根据不断变化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增加或取消某些税种,并在其中增加或减少和调整税基。税种,以便在税种之间重叠并重复税基。对收集的税基进行合理分类,以减少重复的税基。
税收类别合并:税收类别合并是将相互关联性强且税基较大的税收类别合并为一个税收类别,这不仅可以增加税收类别结构的集中度,而且可以促进管理,减少税收基础重复和加强税收基础。抗侵蚀能力。中国于2007年将车辆和船舶使用税和车辆牌照使用税合并为车辆和船舶税,并于2008年进一步合并了企业所得税。
全面改革后,从2016年5月1日开始,我们将实施过渡计划,与试点改革的全面启动同步调整中央和地方增值税收入的分配。中央和地方政府各占50%,过渡期暂定为2至3年。
所得税份额: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各银行总公司和海上石油公司支付的部分属于中央政府。
扩展数据在
税收共享系统之后,税收收入根据税收类别分为中央,本地和中央区域共享收入。根据收入归属,现有税种在理论上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税和地方共享税。
地方税是“中央税”的对称。地方政府征收的税款。它属于地方财政的固定预算收入。根据1988年财务管理系统的划分,地方税的主要类型为: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辆和船舶使用税,契税等。 。
中国地方税收的基本管理权仍属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可以决定在中央确定的税率范围内征税或暂停征税,核实该地区适用的税率,并制定具体的征收和管理方法。
资源税:海上石油公司向中央政府支付,其余由地方政府支付
个人所得税:除了针对储蓄存款所赚取的利息的个人所得税外,其余部分与公司所得税相同
:城市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部和保险公司共同将一部分支付给中央政府,其余部分支付给地方政府
自2016年1月1日起,证券交易的印花税将从当前中央政府的97%和地方政府的3%调整为中央税收。
“风险改革与增加”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亮点。到目前为止,这项改革已经进行了三年。它符合中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加快了服务业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果。随着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地方政府将失去目前最大和最高比例的主税。全面实施“营改增”的日子是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重新分配的日子。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经济日报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法律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