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次性补偿个人和用人单位的个人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 157号)文件规定,个人取得一次性收入(包括经济补偿,生活补贴和用人单位支付的其他补贴)的收入少于上一年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倍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例如:
(3740.5-3500)×3%= 7.215(人民币)
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的应纳税额= 7.215×12 = 86.58(元)
对于单位和纳税人为解除劳动合同而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不论单位一次性一次性支付还是多次支付,个人所得税均应为根据补偿收入总额并按照规定计算。
请问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答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补偿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 157号):因解除劳动关系而获得的部分收入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用人单位支付的其他补贴),对于三分之内的收入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乘以上一年本地雇员的平均工资;超出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终止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国税发〔1999〕)。第178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为终止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国税发〔1999〕178号)规定:1.个人取得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个人所得税按照“工资收入”计算。2.考虑到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被解雇人一段时间内可能没有固定收入,因此,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以算是一个月工资和薪金收入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具体的平均方法是:将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企业在企业的工作年限,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和薪金收入,并按照纳税所得额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法的规定。企业中个人工作的年数是根据实际工作年数计算的,超过12年的计算为12年。
去年的离职经济补偿金部分超过当地雇员平均工资的三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即使您缴税,也必须除以在公司工作的年数。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依法取得的经济补偿金是职工离职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根据目前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范围,应以“工资,薪金所得“该项目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这并不意味着该雇员的离职财务补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和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关系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第157号)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费,生活补助费和用人单位支付的其他补贴)。
年收入低于当地雇员平均工资三倍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终止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2条规定,当个人获得一次性补偿收入时,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支付扣除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考虑到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被解雇的人在一段时间内可能没有固定收入,因此,个人可以被视为一次性收入允许在一定时期内将月薪和薪金收入平均。
具体的平均方法是:将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该企业在该企业工作的年数,并将该商用作个人的月薪和薪金收入,并且个人所得税是根据税收法律法规计算和支付的。企业中个人工作的年数是根据实际工作年数计算的,超过12年的计算为12年。
第3条规定,根据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在付款时由付款单位代扣并在7天内支付给国库下个月的天数。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因与雇主解除劳动关系而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一部分,其收入少于上一年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倍。的员工免征个人所得税;多余的可以可视化为了获得几个月的薪水和薪金收入,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
扩展配置文件:
从试用期被解雇将获得经济补偿: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举证责任。如果不能证明已经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它将承担不良后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举证责任。如果不能证明其已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产生不利后果。
2.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为证明不符合雇用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不履行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应给予经济赔偿,赔偿金额约为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您可以获得实际工资加上一个月的工资。
3.如果您在试用期内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自愿辞职,则工人可以随时取消合同而无需支付赔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金应由雇主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在企业正常生产条件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工资。在第二,第四和第五种情况下,如果工人的平均月工资低于企业的月平均工资,则应支付该企业的月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应根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全年的月薪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超过六个月且少于一年的,应当计算为一年;少于六个月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的月薪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或区级市政府公布的上一年职工的平均月薪,则按经济补偿标准付给他的款项应为雇员月薪的三倍付款金额,向其支付的经济补偿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