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香港,澳门和台湾外,全国都是相同的,它们都执行统一的个人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包括11个应税项目,例如个人所得的工资和薪金收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营业收入)都要征收个人所得税。除工资和薪金收入外,适用3级到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除5%至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外,其余收入还应按20%的比例税率缴税。纳税期限为:应在下个月的7天内将扣缴义务人的每月减税额和纳税人的每月纳税额自我申报表支付给国库;计算,按月提前付款,在年底后的3个月内结清并付款,或多或少退款支付国库;如果是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收入,应在年底后的30天内将应纳税额支付给国库。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自年底起3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5000元
2018年8月31日,通过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最新起征点和税率将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新税法规定,此次修订后,将进一步优化和调整个人税的部分税率,并分别扩大3%,10%和20%的三级低税率,将25 %的税率将降低30%,35%和45%这三个级别的较高税率保持不变。
新税法规定,从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应首先从纳税人的工资和薪金所得中扣除月收入5,000元,并经特殊扣除和法律裁定。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所得是根据纳税转换后的月所得税率表(适用于综合收益)计算并支付的,不扣除其他扣除额。
扩展配置文件:
在中国有住所或没有住所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累积了183天的人是居民。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居民个人收入,应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纳税年度内无住所且未在中国居住,或无住所且在中国居住少于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