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技术转让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税率为20%。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收20%它是应税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8条第6款:“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提供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非专利权技术和其他优惠仅获得收入。 ”
个人对专利权转让的所有权应根据财产转让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和财产租赁收入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1.每次收入低于4,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项所得-800)* 20%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时:
应付税费=应税收入*适用税率=每个收入*(1-20%)* 20%
个人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第9款:财产转让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第3条第5款:财产转让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纳税;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余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支出后的余额,为应税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