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每个公司支付的公积金金额都不相同。
税额=工资总额-公积金的实际金额-社会保险费-2000。
个人所得税=纳税金额*税率。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财税[2006] 10号)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建政发〔2005〕5号)等规定,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过雇员上一年的平均月薪12在百分比范围内,允许从个人应税收入中扣除实际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从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其工作所在城市上年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各地的有关规定。
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比例超过上述规定的比例和标准,应将超出部分纳入个人的当期工资和工资收入,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管建金[2005] 5号),单位个人不得超过雇员本人。在一年平均月薪的12%范围内,允许从个人应税收入中扣除实际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从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其工作所在城市上年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各地的有关规定。
超出上述住房公积金规定比例和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应将其超出部分计入个人的当期工资和工资收入,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个人所得税之前可以扣除的住房公积金,应为前一年平均月工资的12%以内的实际支付额,基数不得超过前一年本地员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如果住房公积金的支付额超过上述比例和标准,则超出部分应计入个人的当期工资和工资性收入,并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