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技术转让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税率为20%。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收20%它是应税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8条第6款:“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提供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非专利权技术和其他优惠仅获得收入。 ”
个人对专利权转让的所有权应根据财产转让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财产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九款:财产转让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第3条第5款:适用于财产转让收入的比例税率,税率为20%;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转让财产所得的收入,转让财产所得的余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税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