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征收规定,您需要在上述情况下缴纳个人所得税,且补贴收入不能在税前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税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附加扣除标准为1300元。根据2011年9月1日对《个人所得税法》的调整,现行的“七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扣除标准为3500元。因此,派往国外的雇员的个人所得税可抵扣标准为3500 + 1300= 48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8条《税法》第2条提到的每个个人收入的范围:
(1)薪金和薪金收入是指薪金,薪金,奖金,年终薪金的增加,劳动红利,津贴,补贴以及与个人所从事的工作有关的收入。
第10条个人收入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目前,国家没有针对居民补贴的免税规定。因此,应将住宅补贴纳入当月的工资和预扣个人所得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