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专家,说说自己的看法
据我所知,您提到的购买保险的种类虽然具有普遍的法律性质,但当然是非法的,但是您可以利用它……您可以将其理解为合法的避税方式。至少可以认为,税务机关别无选择,只能抓住机会。目前,据说有一些比较受欢迎的东西,以一个月的工资来表示,用交通券代替交通,通讯等补贴项目;对于某些特定职位,例如市场营销人员,生活津贴和活动基金,;
基本上,对于上述行为,我认为在我们对税法进行根本性改革之前,没有办法解决这一问题。。据说改成报关制度会更好,但是中国的国情...谁知道...
此外,关于保险,中国目前不对保险收入征税。
因此,我们应该注意一个问题,最好在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因为当受益人不明时,如果被保险人去世,保险金将根据法律继承支付。。。众所周知,中国可能会征收遗产税...
个人所得税的收入“职工补偿金”包括可以转换为现金的任何工资,奖金,津贴和实物,有价证券,各种福利费用以及免税的困难补助金。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工资性收入是指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工资增长,劳动红利,津贴,补贴,补贴和与就业有关的其他收入。也就是说,只要个人获得的收入与就业或就业相关,无论其单位的资本支出渠道如何,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应税对象。
一般困难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支付给员工的暖气补贴,防寒费和防暑费,以及非货币性的集体福利,例如中秋节的月饼和端午节的饺子,应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购买价格或其他价格,应当折算为等值的货币,伙食费,节假日补贴,货币化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汽车改造补贴,通讯补贴等,并计入工资总额管理之中。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主要优惠政策(1)法定免税项目
1.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之上的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均授予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奖项。
2.国家债务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这里所说的国债利息,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的个人取得的利息收入;国家发行金融债券的利息,是指经国务院批准持有金融债券的个人利息收入。
3.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依照国家统一规定发行的补贴和津贴,是指国务院提供的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政府特殊津贴和津贴。中国科学院高级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高级院士每年免税额为一万元,免征个人所得税。
4.福利费,退休金,救济金。这里所说的福利费,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拨给个人的生活补贴;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给予个人生活困难补助。
5.保险赔偿。
6.军事转移费和遣散费。
7.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应当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辞职费,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津贴。
(2)临时免税项目
1.外国人以非现金或可扣除形式获得的住房补贴,食品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国个人根据合理的标准获得的国内外旅行补贴。
3.外国个人获得的家庭探望费,语言培训费,儿童教育费等应作为合理的一部分由地方税务机关审查和批准。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探亲费仅限于外国人在我国工作地点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的住所)之间的交通费用,且不得超过一年两次。
4.奖励个人举报和调查各种非法和犯罪行为。
5.根据规定获得的个人预扣税程序和预扣费用。
6.个人使用自我转让超过5年,是家庭居住房屋获得的唯一收入。
7.根据《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缓退休审批问题的通知》的精神高级专家”,已经达到辞职和退休年龄,但这是由于工作需要,适当延长退休和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特殊政府津贴的专家和学者),以及其在长假和退休期间的工资和薪金收入可免于个人所得税。
8.外国个人从外国投资企业获得股息和奖金。
9.所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外国专家都可免除工资和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世界银行特别贷款协议,世界银行直接派遣外国专家到中国工作。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遣专家在我国工作。
(3)是在中国从事联合国援助项目的专家。
(4)将援助国派往专门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我国专家。
(5)根据两国政府签署的在两年内在中国工作的文化交流计划,专家的薪水和工资应由国家承担。
(6)根据中国高校的国际交流计划,在中国工作不到2年的文化和教育专家应对其薪资负责。
(7)通过非政府科研协议来到中国工作的专家,应对该国政府机构支付的薪水负责。
10.彩票中奖时,一次性中奖收入低于10,000元免税,超过1万元全额纳税。
11.国有企业的雇员因破产而从破产企业获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