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手商品房转让
根据规定:如果无法提供房屋的原价,则应按纳税人房屋转让收入的1%确定应缴个人所得税;如果可以提供完整的信息,则按应纳税额的20%计算。那么,就房屋而言,其个人税将有两种算法:
①按20%的税率征收:(商品住房和其他住房的合理成本是: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始价值的10%。)
②征收1%的税:
税费=房屋转让收入×1%= 650,000×1%= 6500元
2.转让已购买的公共住房如果
已经五岁了,并且属于该家庭唯一的客厅,则无需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房,只有五年,没有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五年没有独特收入,有个人所得税,如果是非普通住房,唯一的五年就是差价业务税,不是唯一的,区别营业税和全部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规定:
1.在对房屋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将实际交易价格用作转让收入。
2.在通过住房收入转移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以核实购买合同,发票和其他有效文件的原件,并允许从其原值中扣除房屋的原值。转移收入在房屋转让过程中支付的税费和相关的合理费用。
就是说:应缴个人所得税=(实际交易价格-房屋税的原价和在房屋转让期间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 20%
关于用于房屋改建的房屋原始价值的详细信息,您可以仔细看一下该文章。
3.在实际操作中,税务局主要收集二手房交易的税率,因为它是如此简单且易于保存。以广州2008年为例,个人所得税直接根据房屋转让收入的1%计算。例如,如果交易价格为24万,则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元。
按应税收入的20%征税。它不是基于销售收入的。您可以扣除购房之前的费用,但必须提供相关的账单信息。
原始房地产价格:
1,包括原始房地产所有权注册价格,以及原始购买房地产时转让人支付的印花税,契税和注册费以及中介费。
2.转让的税费:转让人在转让中支付的营业税,印花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以及为房地产转让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中介费。
3.相关税费应以合法和有效的税收收据,发票和财务收据上注明的金额为准。
对于已使用5年以上的财产的转让,扣除额可以由所有权证书上的注册价格以及购买该财产时应承担的税费确定;纳税人还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允许由建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重置成本价格乘以新折现率的价格作为扣除额。
扩展数据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出售个人住房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 )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出售房屋所得的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收入”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出售自己的房屋的个人应税收入应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1.出售个人购买的公共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的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2.个人出售已购买的公共住房的应税收入是个人出售的已购买公共住房的销售价格,从住房面积标准中扣除的经济适用房价格,为住房价格支付的原价超过房屋面积标准,支付给财务部门或原始产权单位后获得的收入余额与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之差。
已发布的公开购买的公共住房是指城镇雇员根据国家和县级(包括县级)人民的相关城市住房制度改革政策以成本价(或标准价格)购买的公共住房。政府。
经济适用房价格是根据县级或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的。
3.职工按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社住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以及拆迁安置房,根据购买的公共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3.为鼓励个人购买住房,纳税人出售自己的住房并计划在出售当前住房后的一年内以市场价格购回住房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他们的回购来出售他们目前的房屋的值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具体方法是:
1.出售财产的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在进行财产转让程序之前,应以税收保证金的形式支付给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税务机关应正式向纳税人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款收据》,并存入专户。
2.如果个人在出售当前房屋后的一年内回购了房屋,则应根据所购房屋的金额退还押金。如果房屋购买金额大于或等于原始房屋销售(原始房屋是购买的公共房屋,则应从已付给财务部门或原始产权单位的收入中扣除原始房屋销售,以下相同),
已退还所有退税押金;如果购房款额小于原购房款,则按购房款占原购房款的比例退还应交的押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纳到国库中。
3.如果个人在出售现房后一年内未购回房屋,则所有已缴纳的税金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缴纳到国库中。
4.申请退还保证金时,个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和有效的房屋买卖,购房合同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只能进行处理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退税押金退还程序。
5.在整个行政区域买卖房屋并符合退还押金条件的个人,应向负责缴纳押金的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押金。
第四,转移给个人的自用超过5年和家庭唯一居住空间的收入将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