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实际上没有阈值的定义,而是使用免税来确定应税收入的范围。
我国实行统一标准,目前的免征额为3500元。个人应交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应交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扣除社会保障费用和免税额后的3500元。
此外,阈值和免税额的定义是:
起点:指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开始征税的最低征税额,低于起点的收入不征税,高于起点的收入必须全部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豁免:指不需要对纳税人总额征税的税法。不超过免税额的收入额不需要收集。如果收入额超过免税额,则差额交税。
5000元
2018年8月31日,通过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最新起征点和税率将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新税法规定,此次修订后,将进一步优化和调整个人税的部分税率,并分别扩大3%,10%和20%的三级低税率,将25 %的税率将降低30%,35%和45%这三个级别的较高税率保持不变。
新税法规定,从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应首先从纳税人的工资和薪金所得中扣除月收入5,000元,并经特殊扣除和法律裁定。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所得是根据纳税转换后的月所得税率表(适用于综合收益)计算并支付的,不扣除其他扣除额。
扩展配置文件:
在中国有住所或没有住所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累积了183天的人是居民。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居民个人收入,应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纳税年度内无住所且未在中国居住,或无住所且在中国居住少于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7年个人所得税表格:
注意:
1.此表中所列的含税距离和非税距是根据税法规定扣除相关费用后的收入;
2.含税税率适用于纳税人支付的工资和薪金收入;不含税税率适用于他人(单位)支付的工资和薪金所得。
1.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公式):
应付个人所得税=(工资收入-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支付的四种保险和一金的金额)*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这是一个示例:
应付个人所得税= 8820 * 20%-555 = 1209
扩展配置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8号总统令)(以下简称“税收”法律)从2011年9月1日起生效实施。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规定,与实施有关的具体问题公布如下:
1.薪金和薪金收入扣除额及税率的应用
(1)纳税人在2011年9月1日(含)之后赚取的实际工资和薪金应采用修订后的扣除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1)来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2)纳税人在2011年9月1日之前赚取的实际工资,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之后存入仓库,应在税法修正案之前扣除费用。应用税率表计算并支付个人所得税。
2.计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2011年9月1日(含)以后的个体工商户,个体所有者和合伙投资者(合伙人),在产生生产和营业收入之后,修订后的税法将适用于减免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二)。
根据税法,法规和文件,应首先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计算年度应纳税额。2011年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8个月的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相应税率-快速计算扣除)×8/12
的接下来四个月的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相应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4/12
年应交税费=前8个月应交税金+接下来4个月应交税金
纳税人应在年底后的三个月内,按照上述方法计算2011年应纳税额,并进行结算。
3.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按照本公告第二条的规定执行。
4.本公告将于2011年9月1日起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税率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附在《税率表1》和《税率表》上。同时取消2英寸。一个